起重机司机在起吊和行走前应鸣铃警告3-5秒钟,吊臂下、吊物下不得有人;不得在吊载物未稳定时进行起吊、横行和纵行作业。
起重机在工作中如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及时报告生产调度,待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
在多分支(多台起重机、多套滑轮组等)共同抬吊一个重物时,由于起重机械之间的相互运动可能产生作用于起重机械、重物和吊索上的附加载荷,或者由于工作不同步,各分支往往不能完全按设定比例承担载荷,在起重工程中,以不均衡载荷系数计入其影响。一般取不均衡载荷系数k2 = 1.1〜1.25 (注意:对于多台起重机共同抬吊设备,由于存在工作不同步而超载的现象,单纯考虑不均衡载荷系数I 是不够的,还必须根据工艺过程进行具体分析,采取相应措施)。
起重、变幅钢丝绳需每周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具体要求按起重钢丝绳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