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前检查 北京市延庆区底商开业前检查 方案

  • 4915
  • 产品价格:119.00 元/个
  • 发货地址:北京丰台 包装说明: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产品规格:不限
  • 信息编号:206446448公司编号:14609431
  • 肖利彬 经理 微信 18910522056
  • 进入店铺 在线留言 QQ咨询  在线询价

龙泽顺达(北京)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中冶众合(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授权龙泽顺达(北京)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公司推广检测业务。龙泽顺达(北京)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所发信息中的检测由中冶众合(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由中冶众合(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
订货号:119货号:119规格:119专业:公司服务范围:全北京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且没有进行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存放遇水爆炸的物质或用水灭火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的地方应设置"禁止用水灭火"标志。
十三、在旅馆、饭店、商场(店)、影剧院、、图书馆、档案馆(室)、候车(船、机)室大厅,车、船、飞机和其他公共场所,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吸烟之处,应设置"禁止吸烟"等标志。
十四、其他有必要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地方。
开业前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需要准备以下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场所建筑物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的材料;3.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和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5.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6.参加火灾公众责任险联复印件;7.相关消防设施报告原件;8.平面图,标出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9.将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拍成彩照,并标明拍照人姓名及拍照日期;10.营业执照或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其他材料;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场所直接申报开业前安全检査,除需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原建筑消防土建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及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等有效件,B1B2级装修材料除石膏板和PVC管不用作见证取样外,要提供见证取样报告原件。
开业前检查
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016-2014,条文说明,5.5.19,本条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的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016-2006,条文解释5.*条,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解释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交易厅,公共场所,的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公共场所主要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场所,具有功能的、音乐茶座、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和保龄球馆、旱冰场、沐浴等、健身、休闲场所。
3.《*共和国消防法》*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的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活动场所。
4.《*共和国消防法》*二十六条的释义,从范围而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场所:
1)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场馆、会堂及公共场所等。)
2)的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3)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活动场所等。
5.行业标准GA-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举例为: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交易场所,公共场所,的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6.《*共和国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中,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和交易厅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影剧院、、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公共休闲场所,,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会堂等人员集中场所,汽车、火车站候车室,港口码头候船室,机场候机厅,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016-2014,条文说明中,5.4.6条,明确说明“菜市场”系人员密集场所。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016-2014,条文说明中,5.4.8条,提到“宴会厅”为人员密集场所。
9.《锅炉房设计规范》G041-2008,*2.0.32条,人员密集场所,指会议室、观众厅、教室、公共浴室、餐厅、、商场、托儿所和候车室等。
开业前检查
电气
1)《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条文说明*10.3.3条,尽管目前电力设备(如高压配电柜、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等)的自身防火、防爆能力有很大的提高,但考虑到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所以主要变配电室应尽量离开观众主要出、观众席台下。在调查中也曾发现,应急用柴油发电机组的排烟管出口距观众席休息厅过近,这是十分危险的。
2)《中小学校设计规范》50099-2011,*10.3.3.1条,学校建筑为人员密集场所,疏散走道、楼梯间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具,以保证疏散时必要的照度;并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以保证安全地定向疏散。
湖南湘乡市某中学的走道和楼梯间的照度没有达到标准,也未设事故照明。2009年12月7日晚,晚自习后发生重大,血的教训应引以为戒。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9版,5.4.2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m时,可设置在屋顶上;
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大于等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4)《展览建筑设计规范》JGJ218-2010,5.2.8展览建筑内的燃油或然气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等不应布置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进行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防火门。
5)《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7.1.3条,6演播室、剧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应直接进行应急广播,应采取自动火灾报警系统二次确认方式进行疏散广播。
6)《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352-2005,*8.3.1条,8.3.1民用建筑物内配变电所,应符合下列要求:1.配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2)应方便进出线;3)应方便设备吊装运输;4)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装有可燃油电气设备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5)当配变电所的正上方、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配变电所应作屏蔽处理。
7)《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41-87,*4.0.9条人员密集场所和门厅、楼梯间以及疏散走道上,应设置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016-2014,*10.3.1条,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4.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016-2014,*10.3.2条,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016-2014,*10.3.5条,公共建筑、建筑**大于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关于八方 | 招贤纳士八方币招商合作网站地图免费注册商业广告友情链接八方业务联系我们汇款方式投诉举报
八方资源网联盟网站: 八方资源网国际站 粤ICP备10089450号-8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30562 软件企业认定:深R-2013-2017 软件产品登记:深DGY-2013-3594 著作权登记:2013SR13402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粤)--非经营性--2013--0176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281号
Copyright © 2004 - 2025 b2b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