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需要准备以下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场所建筑物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的材料;3.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和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5.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6.参加火灾公众责任险联复印件;7.相关消防设施报告原件;8.平面图,标出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9.将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拍成彩照,并标明拍照人姓名及拍照日期;10.营业执照或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其他材料;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场所直接申报开业前安全检査,除需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原建筑消防土建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及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等有效件,B1B2级装修材料除石膏板和PVC管不用作见证取样外,要提供见证取样报告原件。
安装位置
疏散平面图的安装位置在其使用环境中应足够醒目,并应确保疏散平面图对预期观察者的无障碍性和可读性。
疏散平面图应固定安装,预期的安装位置如下
a)设施使用者可以获悉疏散途径的位置。
b)疏散路线上的关键位置点,这些关键位置点可能为:
每层楼的主人口处;
靠近电梯和楼梯的位置;
每个房间内,如宾馆的房间;
人员聚集地点,如食堂、办公中心、会议室等
主要的汇合点和交叉点。
检查和修订
应定期检查疏散平面图,以确保其清晰、醒目、易于理解和信息的及时更新。
当设施本身或其消防安全规程及应急安全规程有更改时,应及时对疏散平面图进行复审,并在必要时对疏散平面图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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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单位负责人应向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申请,并申报以下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建审、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3、灭火疏散预案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消防安全责任人书
6、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
7、房屋承包租赁合同书复印件
8、灭火的配置图
9、场所的平面图
10、电气线路图
11、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二、受理及审核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齐全后,消防机构予以受理,在收到《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及资料后4个工作日内派员前往检查,检查后3个工作日内签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的法律文书;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4)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6)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文件;
(3)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文件、出厂合格证。
提醒:提交的材料请使用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营业执照”、“法律文书”、“书”、“合格证”、“文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或签名确认并日期,并由消防机构受理人员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附: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1.本表适用于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填写。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申报表应由申报单位加盖,没有单位的,应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
5.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建筑结构”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类型。“使用层数”填写场所实际使用建筑楼层号。
7.“场所所在建筑情况”一栏中分别填写所在建筑的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如场所自使用一栋或多栋建筑的,则无需填写该栏。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附送的材料目录及其他情况;场所使用多栋建筑的,在此处逐一说明。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的法律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