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篮整机由悬挂机构、悬吊平台、提升机、安全锁、工作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和电器箱及电器控制系统等主要部分组成。 为适应作业环境的要求,可通过调节插杆的高来调节前后梁的高,调节范围为1.15—1.75m,前、后支架下配有滚轮,可以用来移动悬挂机构,配重的数量根据相应的型号配置,吊篮配件悬挂机构主要是由钢结构组成的,一般不会损坏。
对非标吊篮进行定期维修的内容有:
1、收绳装置、行走小车、电气控制箱等装置进行拆卸检查,替换磨损部件、标准件。
2、刚开始使用400h后,收绳装置减速箱行走小车减速箱应清洗、换油。以后每经过1000h运行再换油。
3、对非标吊篮中悬挂机构、工字钢轨道、操作平台,视其损坏程度进行修整。
(1)对整机失稳或产生变形不能修整的,应报废。
(2)当钢材表面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的程度大于该钢材厚度允许偏差值的二分之一时,应报废。
(3)当钢材表面腐蚀或磨损程度大于原构件的10%时应报废。
4、对整机进行除锈涂装。
5、非标吊篮维修后进行试车,应符合原有性能和各项参数。
吊篮的电器控制箱应有稳定的防水措施,吊篮的电器系统应有稳定的接零。电器系统中所选用的电气元件须灵敏可靠,吊篮上备用的便携式电动工具使用的定额电压值不得大于220V并应有稳定的接零,电器系统中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的承载要求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应能支承住吊篮的载荷。
电动吊篮使用安全规则
吊篮悬吊平台在升降运行中,应保持钢丝绳垂直状态,钢丝绳不得有折弯、鼓起和沾附砂浆杂物。严禁在升降中使用安全锁制动或进行施工作业。
电动吊篮使用安全规则
电动吊篮内载量应尽量保存均匀,严禁**过额定载荷。正常施工时,工作载荷应不大于额定载荷的80%,严禁长期满载使用或用作起重运输进行频繁升降。
电动吊篮的安全措施有:
新安装、大修后及闲置一年或停置二个月以上的电动吊篮,使用前须按安全检查要求进行检查,确认设备正常并经验收后方可正常交付使用。内载量应尽量保存均匀,严禁大于额定载荷。正常施工时,工作载荷应不大于额定载荷的80%,严禁长期满载使用或用作起重运输进行频繁升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