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环护产品认证的前身为地区*实施的环保产品认定。1996年,根据**赋予的地区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建立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的职能,开创了我国环保产品认定制度;2000年,地区环境保护总局下发<关于调整环保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发[2000]130号) [1] ,将环保产品认定工作委托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进行;2005年,为适应地区新的认证制度的需要,在地区环境保护总局和地区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建了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承担环保产品认证工作。
环保产品认证的模式:
产品检验+工厂质量体系检查+认证后监督
产品检验依据地区相关环保产品标准
工厂质量体系检查依据<工厂质量能力**要求> (CCAEPI-GK-305)
中国绿色环保建材产品申报工作程序:
(1)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在本行业中处于良好地位。
(2)注重**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产品科技含量高,在市场占有率较大,具有较高的用户满意度和****度。
(3)产品质量稳定,近两年地区相关部门质量检测抽查均为合格品且无质量事故。
(4)产品按照国际标准或地区标准组织生产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5)企业、产品近两年获得过地区、省、市级相关部门**与表彰。
(6)售后服务完善到位,无不良反应。